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嗆警賓利姐 訊後遭函送

十一日傍晚搭乘賓利車在西園路違規停車,還對員警嗆聲「給你十萬塊」的「賓利姐」,因為涉及「以不當言詞施加公務員」,昨天晚間前往警局說明。一改犀利嗆警,王姓婦人神情落寞的否認對員警有不當行為;警方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她函送法辦。

     擁有美國籍、在台僅有居留簽證的五十歲王姓婦人,嗆警言行經媒體披露,昨天引發軒然大波,在警方極力傳喚下,她在昨晚九時左右低調現身警局。日前她乘坐的千萬賓利車,是登記在某人壽公司名下,警方昨天詢問她的職業,她只簡單的說「商」。

     警方認為她當天的言行,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之一「於公務員依法執勤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並出示蒐證影象,詢問她是否承認責罵、侮辱員警。

     王婦表示,她說的「什麼東西」並非是針對陳姓員警,只是一時動怒脫口而出,「給你十萬塊」也都是氣話,不是針對員警執勤,而且她也被開了罰單,王婦偵訊後,立刻快步離開警局,對記者的提問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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