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清大致歉聲明 學生自治組織:對陳為廷做恣意妄為的註解

針對學生槓教育部長事件,清華大學在4日上午11時30分在臉書發表聲明,對學生陳為廷「在立法院不當行為,深感痛心」云云,對此,由清華大學學生會、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清華大學學生議會組成的清華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在4日傍晚17時51分發表聲明,認為清大這次對外聲明內容失當,要求校方撤回。

清華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聲明指出,「近日來,由於壹傳媒集團併購案,各校學生各自發起運動,反對媒體壟斷。當日傳出教育部發函各大學「關心」學生,引起爭議。昨日(12/3),部分師生受立法委員邀請,立委認為『教育部讓校園蒙上白色恐怖陰影』,以社會關係人身分列席立法院。其中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發言詢問教育部長一段為媒體擷取,扭曲發言內容,並成為本日(12/4)報紙頭版新聞。清華大學校方迅速於今日(12/4)對媒體發表聲明,標題為『對於陳姓學生不當行為,清華公開表達道歉』。」

聲明指出,清華大學教育內容平素強調建立學生參與公共事務與服務社會的視野與能力,然而本次的聲明稿內容,違反了校方一貫的教育理念,顯露了對學生公共事務參與的片面理解。「我們認為,校方不需要為學生的公共事務參與另加詮釋,更不需要代為表達任何意見。我們不認同校方對陳為廷同學的行為做『恣意妄為』的註解,認為校方本次聲明內容失當,應予以撤回。」

清華大學學生自治組織指出,針對本次校方的發言,「我們有以下幾點聲明:1.學校本次對外聲明內容失當,要求校方撤回;2.教育部不應以公文方式表達「關心」造成參與學生的壓力;3.針對「反教育商品化」及「反媒體壟斷」議題,支持學生經思考判斷後自行參與,任何學生不應因參與任何公共議題受到任何形式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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