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新加坡經濟管理模式

新加坡政府在獨立後的經濟發展中,貫穿和實行了以下經濟運行管理模式及理念:不折不扣地實施市場經濟體制並與世界經濟掛鉤;努力營造廉潔的政府運作環境;實行論功行賞制度;實行勞—資—政三方合作;牢固不破的公積金制度。具體可歸納為以下五點。

一、同西方接軌。首先,新加坡政府為解決國內就業,在實施工業化進程中,始終力求使自己的工業產品面向美、歐、日等經濟發達地區市場,實行西方的工業標準,並推行自由貿易政策,在金融、運輸等服務行業採取與西方發達國家相同或近似的作法,

二、建立高效廉潔高效政府。在經濟運行過程中,新加坡採取一套較為合理的公務員激勵制度,對犯有貪污行為的公務人員則施以重刑,從而建立了一個廉潔奉公的政府運行機制。 三、群眾路線。提倡全體新加坡公民就經濟發展問題向政府獻計獻策(特別是在獨立初期),對具有重大貢獻的提案,政府予以重獎。

四、妥善處理勞資糾紛。公民對政府政策不滿而發生罷工罷市等是令西方國家政府較為頭痛的問題,是經濟發展的大敵。新加坡政府為妥善解決此類問題,建立了一套具有新加坡特色的政府主導型的勞—資—政合作協調體制。其中典型的實例就是把全國大大小小的工會統一成一個“新加坡職工總會”,簡稱“職總”。把全國絕大部分工薪階層都吸納為會員。通過定期召開會議,將政府政策向其會員進行宣傳,求得理解,涉及工人利益問題,統一向全國資方代表-新加坡雇主聯合會進行交涉。新加坡職總秘書長由政府不管部部長擔任,從而確定了政府與工會之間較為牢固的合作關係。

五、建立公積金制度。為妥善解決公民住房、看病等關係社會穩定的基本問題,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一套強制性的公積金制度,即任何企業在員工的薪金中,必須按照政府規定的公積金提取比率為員工配發公積金並將其存入員工固定的公積金戶頭。如,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前,新加坡政府規定,雇主發給員工薪金時,要按照其薪金標準的20%由雇主配發公積金,連同扣除該員工薪金的20%一道(即員工薪金40%的金額),存入該員工公積金戶頭。該員工可按照有關規定,在購房和看病以及子女教育等開支時使用公積金款項。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基本保障了新加坡公民基本生活水準。對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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