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

海峽論壇/大陸發佈八惠台措施 增交流基地

第四屆海峽論壇大會17日上午在廈門舉行。大陸各有關主管部門共宣佈了八個方面對台惠民新舉措,涉及臺胞在大陸就業和大陸居民赴台游、便利臺胞來往大陸、進口臺灣大米以及促進兩岸教育、科技合作,增設兩岸交流基地等方面。 

臺灣網報導,具體如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進一步放寬在大陸畢業的臺灣學生及其他臺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相關政策。  

一是積極促進在大陸畢業的台生和其他臺灣居民在大陸企業就業。大陸企業可按照就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臺灣居民就業。在大陸畢業的台生及其他臺灣居民可與大陸居民同等條件到大陸企業就業。  

二是擴大在大陸畢業的台生及其他臺灣居民到大陸事業單位就業試點。在福建、江蘇試點基礎上,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4省市為試點地區。在大陸畢業的台生,通過公開招聘可以到試點地區的事業單位就業;取得大陸認可學歷的臺灣居民可到試點地區的高等學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工作。  

三是加強對在大陸畢業的台生及其他臺灣居民的就業服務。大陸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加強對台生及其他臺灣居民的就業服務,免費提供就業政策諮詢、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通過多種措施為台生及其他臺灣居民在大陸就業提供便利。  

——國家旅遊局提出進一步擴大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措施,今年爭取推動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規模達到180萬人次。  

一是國家旅遊局近期將較大幅度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  

二是將於近期與臺灣有關方面協商,擴大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個人遊範圍,從福建擴大至海峽西岸經濟區。赴金、馬、澎地區個人遊的地級城市將由目前福建的9個城市,擴大到海西地區的20個城市,包括浙江的溫州、麗水、衢州,江西的上饒、鷹潭、撫州、贛州,以及廣東的梅州、潮州、汕頭、揭陽等11個城市。  

三是國家旅遊局同意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在上海設立辦事分處。 
 
——公安部決定進一步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和在大陸居留、生活提供便利。  

一是自2012年6月20日起,臺灣居民抵達廣西南寧、江蘇無錫機場口岸,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入境證件、簽注;待相關準備工作就緒後,吉林長春機場口岸臺灣居民簽注工作將于年內適時實施。屆時,機場口岸臺灣居民辦理入境證件、簽注點由目前的28個增至31個。  

二是自2012年7月25日起,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的有效期限將由1年延長至2年。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還將為臺灣居民免費提供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號碼加注服務。  

——國家質檢總局決定:符合要求的臺灣大米可以輸往大陸,同時啟動臺灣方面提出的其他食品、農產品輸往大陸的相關准入程式。  

——為繼續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大陸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以及國家開發銀行將在未來3到4年內對台資企業再提供6000億人民幣的貸款額度。  

——教育部決定:臺灣居民可以在大陸高校申請教師資格證。在大陸高校工作的臺胞,凡已辦理居住證明的,可申請認定大陸高校相應種類的教師資格,條件和程式與大陸申請人相同。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和福建省將於今年共同設立和啟動“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該基金計畫每年投入3000萬元人民幣。凡是有臺灣科研人員參與,與海峽兩岸科技進步、社會福祉密切相關的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均可申請。  

——國台辦為支持兩岸民間交流,將在原有11個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的基礎上,再增設6個基地,以為兩岸民眾創造更多回顧歷史、品味文化和暢敘親情的機會。  
 
這6個新增基地是:福建永定客家文化園、山西運城解州關帝廟、河南固始根親博物館、四川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安徽合肥劉銘傳故居、浙江象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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