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一度台北媒體朋友間奔相走告一個重要的祕密:「老黎找出了辦電視的新門道了!」
當時,黎智英的「壹電視」已經成立,不過卡著一個難過的關—還沒通過NCC審查取得電視頻道執照。一般的經營者不會在拿到執照前先開始燒錢。至少得先確認打通了主要環節,算得出拿到執照的時程,才會開始招團隊儲備節目。
黎智英不是一般的經營者。在取得電視執照這件事上,他的條件遠比一般經營者還要差。他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挖新聞爆內幕的手法,把台灣政商人士都得罪光了,而這兩個媒體羶色腥的風格,又替他在台灣惹來許多質疑、不屑的眼光。說得簡單些吧:在台灣,很多人想看到黎智英倒楣,卻沒有什麼人—包括天天看「蘋果」周周看「壹週刊」的人在內—積極期待黎智英擴張其媒體勢力範圍。
黎智英辦電視辦得顛顛跌跌,毋寧是預料中事。比較特別的,反而是即便理性看來,黎智英辦電視勝算不高,卻誰也都不敢斷言黎智英會失敗。很短時間內,圈內人都知道了:黎智英打算大手筆訂購上百萬台機上盒,用免費方式遍發入台灣家庭,等於是砸錢另行打造一個全新收視系統。
我所認識的媒體人,大部分在驚異之餘,都表示嘆服;相對地,幾乎沒有任何人覺得這樣一條走偏鋒的路會走不通。
這件事具體反映了黎智英在台灣的形象。一個讓人無法測度其極限的梟雄,不按牌理出牌,卻往往能自成牌理贏了牌局。
黎智英有這樣的形象,來自他經營紙面媒體的成績。「壹傳媒」進入台灣不到十年,打得台灣原有的平面媒體大亂。黎智英成功的地方,剛好也是台灣媒體過去最弱的地方,是「Do the thing right」。在用正確且徹底的方式,把事情做好上面,黎智英超級厲害。
黎智英在「Do the thing right」上的巨大優勢,給了台灣媒體大震撼,以致不敢想像他有可能失敗;顯然黎智英也自信滿滿,相信自己可以靠著創意與決心突圍。
簡單說,黎智英就是被台灣媒體過度抬高他的能力給打敗的。他忘了,經營事業,尤其是經營媒體事業,除了要「Do the thing right」之外,還有另一個關鍵重點是「Do the right thing」,用對的方法做事,不必然就做出對的事來。
在「Do the right thing」的選擇上,黎智英的決定可就讓人不敢恭維了。他打造了一個超級有效率,超級吸引讀者的媒體機器,為了卻是拿來報導許多讀者就算不知道,也沒什麼關係的事,甚至拿來報導不斷破壞一個社會正常運作的羶色腥新聞。在「Do the right thing」上的荒疏,與在「Do the thing right」上的講究,構成了最強烈的對比。
這樣的選擇,使得他所得到的支持,是消極的支持;他所得到的反對,卻是積極的反對。消極的支持,不足以讓這些人願意多打一通電話去要一個免費的機上盒,不足以讓他們願意多費點工夫學習如何使用新裝置。但積極的反對,卻可以說服許多人,「壹電視」是不適合進入家庭的毒蛇猛獸。
黎智英的奇襲突破點失靈了,他必須轉而回頭循正常的管道申請執照、洽談頻道,也就阻止不了敵人們對付他的明顯罩門了。黎智英自己形容:「壹電視」等於每天將一輛頂級賓士車推下海裡,那麼人家只要拖著看你能損失多少輛賓士車下海就好了。
聽起來很老套,但還是只能這樣評斷:在台灣,黎智英沒有敗給誰,而是敗在自己的手裡,敗在他以為自己可以完全操弄台灣社會的過度傲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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