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雲與網友交流時表示,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免徵收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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