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土庫鎮1對夫妻(均20餘歲)1年多前奉兒女之命成婚,去年夫妻吵架後,陳姓妻子巧遇婚前的吳姓同事,2人10天內發生5次性關係且自拍,黃姓丈夫知情後毆打吳男且控妨害家庭;法官依傷害罪判黃男3個月、妨害家庭罪陳女3個月、吳男4個月。
判法書指出,黃男懷疑妻子行蹤有異,在其手機內發現2張自拍照片,質問:「這些照片是在哪裡拍的?這是誰的房間?」陳女大方承認和吳男上床,黃男氣呼呼找上對方,但吳男否認,持鋁棒把他毆打成傷;吳男提出傷害告訴,黃男反控妨害家庭。檢方調查,吳男指稱,陳女心情不好,2人巧遇後到他家吐苦水、玩電腦,他是清白的;陳女坦承上床5次,吳男未通過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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